发生事故对交警处理结果不满意该怎么处理?
我之前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交警给出的处理结果我觉得不太合理。比如责任划分方面,我认为对方应该承担更多责任,但交警判定我也要承担一定比例。我想知道遇到这种对交警处理结果不满意的情况,具体该怎么处理呢?
展开


当发生事故且对交警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时,是有相应的解决途径的。首先,我们要明白交警处理事故后一般会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这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书,它对事故的责任进行了划分等认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如果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这就为我们提供了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复核申请需要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把自己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理由和依据写清楚。 复核申请会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他们会对事故的调查、认定程序是否合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责任划分是否公正等方面进行审查。如果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会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此外,如果经过复核维持了原认定结果,但当事人仍然有异议,在后续涉及到民事赔偿等问题进入到诉讼程序时,也可以向法院提出自己对事故责任划分的意见,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结合相关证据等对事故责任进行综合判断。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要在诉讼中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