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商品房拆迁补偿项目有哪些?


城市商品房拆迁补偿是指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因公共利益需要对商品房进行征收时,征收方给予被征收人的经济补偿。了解这些补偿项目,对于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首先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这是拆迁补偿的核心部分,是对被拆迁房屋本身价值的一种赔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也就是说,你的房子值多少钱,要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参考周边类似房子的市场价格来评估确定。 其次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搬迁补偿是用于补偿被征收人因搬迁而产生的费用,比如搬家时的运输费、人工费等。临时安置补偿则是在房屋被征收后,被征收人需要临时找地方居住,这段时间的租房费用等就属于临时安置补偿的范畴。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最后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果你的商品房是用于经营的,比如开商店、办工厂等,拆迁会导致你的经营活动暂时或永久停止,由此造成的损失,征收方也需要给予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综上所述,城市商品房拆迁补偿项目主要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被征收人在面对拆迁时,要清楚自己应得的补偿项目,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