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哪些税收优惠?
我有一块城镇土地,在考虑相关税务问题。听说城镇土地使用税有税收优惠政策,但不太清楚具体情况。想了解一下,在什么情况下能享受优惠,优惠的方式和力度是怎样的,希望能有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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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而税收优惠则是国家为了鼓励某些行为或照顾特定群体,给予的一些减免税的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除了上述法定的免税情况外,还有一些政策性的税收优惠。比如,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土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此外,对于困难企业,也有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企业因不可抗力导致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不过,这种困难减免需要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进行申请和审批。 纳税人如果符合税收优惠条件,应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进行免税申报,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同时,要注意税收优惠政策可能会根据国家的经济形势和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纳税人需要及时关注相关政策的更新,以确保正确享受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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