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动迁如何进行补偿?


市区动迁补偿是一个涉及众多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的问题。下面我们将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法律依据和补偿方式。 首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这里的评估机构是具有专业资质的,会综合考虑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也就是说,如果因为动迁你需要搬家,会有专门的搬迁费用给到你。要是你选择了产权调换的方式,在新的房子还没交付之前,要么给你临时安置费让你自己解决居住问题,要么提供周转用房给你住。 另外,如果被征收房屋是用于生产经营的,还需要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具体的补偿标准,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各地一般会制定具体的办法来计算这部分损失。 在补偿方式上,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就是直接给你钱,让你自己去解决住房等问题;房屋产权调换则是给你提供新的房屋来替代被征收的房屋。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总之,市区动迁补偿是有明确法律规定和多种方式可供选择的。在动迁过程中,被征收人要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与征收部门沟通,确保补偿合理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