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用别人的名义但没损害名义是否需要拘留或者赔偿?

我之前在一些事情上用了别人的名义去处理,但并没有对对方名义造成损害。现在对方知道了这件事,说要让我被拘留或者赔偿他。我不太清楚我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到底需不需要承担这些责任,所以想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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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用别人的名义行事这一行为涉及到了“姓名权”或“名称权”的问题。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同时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的权利;名称权则是法人、非法人组织对其名称享有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即便没有造成名义上的损害,但使用他人名义的行为本身可能构成对他人姓名权或名称权的侵害。 从拘留方面来看,一般情况下,单纯的侵犯姓名权或名称权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并不直接导致拘留。拘留通常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等行政违法行为或者犯罪行为。如果用别人名义的行为同时违反了治安管理相关规定,比如利用该行为实施了诈骗、扰乱公共秩序等行为,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可能会面临拘留等行政处罚。 关于赔偿,虽然没有造成名义上的损害,但可能给对方带来了其他损失,比如因处理你冒用其名义所产生的事务而花费的时间、精力、费用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所以,即便没有损害名义,也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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