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的行为是否有效?
我家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之前别人送了他一份礼物。我不太清楚这种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的行为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效,会不会之后出什么问题,想了解下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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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个概念。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自然人,在我国主要包括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简单来说,就是这些人由于年龄或者精神状态等原因,没办法很好地理解自己行为的后果。 而纯获利益的行为,指的是只对行为人有利,不会让行为人承担任何义务或者责任的行为。比如接受赠与、获得奖励等。 在我国法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从这两条规定来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本身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原则上是无效的。但是对于纯获利益的行为,虽然法律没有明确直接规定其效力,但在司法实践和学理上,普遍认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的行为应当是有效的。这是因为纯获利益的行为不会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带来损害,反而对其有益,符合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所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赠与等纯获利益的行为通常是被法律认可和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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