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买东西是否有效?
我家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次自己去商店买了个挺贵的玩具。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孩子买东西的行为有没有法律效力呢?商店应不应该给退款?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有人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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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自然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一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也就是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买东西这个行为通常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举个例子,一个五岁的孩子用自己的零花钱去买了一个价值很高的电子产品,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个购买行为是无效的。家长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可以要求商店退款,因为孩子没有独立实施该购买行为的能力。这是为了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他们因为缺乏认知和判断能力而遭受损失。 不过,在一些特殊的、小额的、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交易中,如果符合当地的交易习惯和常理,可能会有不同的认定。但总体原则还是以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利益为主。所以,一般情况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买东西的行为是无效的,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返还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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