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的八种类型是什么?


侵权责任指的是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在我国,常见的侵权责任类型有以下八种。 第一种是产品责任。这是指因产品存在缺陷,导致他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时,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等应承担的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比如,购买到有质量问题的电器,因漏电导致使用者受伤,生产者就要承担相应的产品责任。 第二种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当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时,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明确,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开车撞人导致对方受伤,就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三种是医疗损害责任。它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过错致使患者受到损害所应承担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像医生误诊导致患者病情加重的情况,就属于医疗损害责任范畴。 第四种是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对此有明确规定。比如企业违规排放污水,对周边环境和居民造成损害,企业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种是高度危险责任。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从事高空、高压等危险作业导致他人受伤,作业方需承担责任。 第六种是饲养动物损害责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有相关规定。比如,宠物狗咬伤路人,狗的主人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种是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对此作出了规定。例如,建筑物上的广告牌掉落砸伤行人,广告牌的所有人或管理人若不能证明无过错,就要承担责任。 第八种是网络侵权责任。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比如在网络上发布虚假信息诋毁他人名誉,就构成网络侵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