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约定的高额利息是否具有效力?
我和别人签了借款合同,当时约定了比较高的利息。现在对方不想按约定付利息,说高额利息没效力。我不太清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我们约定的高额利息到底有没有效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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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间借贷活动中,当事人约定的高额利息是否有效,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民间借贷利息。简单来说,民间借贷利息就是在个人与个人、个人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款中,出借人向借款人收取的资金使用费用。 对于民间借贷利息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给出了明确的标准。根据该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这里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利息在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以内,那么这部分利息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具有法律效力。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利息给出借人。 然而,如果约定的利息超过了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的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举例来说,如果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3%,那么四倍就是12%。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年利率是15%,那么其中12%是有效的,借款人需要支付这部分利息;而超出的3%则无效,出借人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借款人支付这部分高额利息。 此外,如果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者对利息约定不明确,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所以,当事人约定的高额利息是否有效,关键要看是否超过了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这个标准。在进行民间借贷时,无论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都应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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