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书上的房屋归属是否有效?

我和前妻签了离婚协议书,上面明确写了房子归我。但现在她反悔了,不想把房子给我,说协议书不算数。我就想问问,这离婚协议书上写的房屋归属到底有没有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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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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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上关于房屋归属的约定是否有效,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考量。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自愿离婚的基础上,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所签订的书面协议。关于房屋归属的约定属于财产分割的一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意味着,只要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该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 其次,对于房屋归属的约定,还需要考虑房屋的产权情况。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权在离婚协议中对其进行分割。例如,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此时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这种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如果房屋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权利的情况,或者房屋的产权存在争议,那么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归属的约定可能会受到影响。 再者,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时间也很关键。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在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才生效。也就是说,只有在拿到离婚证之后,离婚协议书中关于房屋归属的约定才开始具有法律约束力。在此之前,即使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但如果没有办理离婚登记,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 另外,如果离婚协议书上的房屋归属约定有效,后续还涉及到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取得房屋的一方应当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上的房屋归属约定通常是有效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要注意后续的产权变更登记等问题。如果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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