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私下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从多个方面来看。 首先,我们要清楚离婚协议书是什么。简单来说,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所签订的书面协议。从法律角度来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如果私下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满足这些条件,那么它在一定程度上是有效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并不等同于离婚。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选择协议离婚,仅仅签订离婚协议书是不够的,还需要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存档。也就是说,在离婚冷静期内,即使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婚姻关系仍然存在,协议书并未产生最终的法律效力。 只有当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离婚协议书才正式生效。 如果是诉讼离婚,离婚协议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和判决,不会完全按照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来处理。比如在财产分割方面,如果一方认为协议书的内容不公平,向法院提出重新分割的请求,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婚姻期间的贡献等,来做出公正的判决。所以,私下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有一定的意义,但它的法律效力是受到多种因素制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