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权属登记的财产抵押是否有效?
我有一批货物想用来抵押借款,对方也同意了,但没去办权属登记。我有点担心这样的抵押有没有效力,万一以后出问题,这个抵押能不能受到法律保护呢?我想了解下未办权属登记的财产抵押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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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未办权属登记的财产抵押是否有效这个问题时,需要根据不同的财产类型来进行分析。 首先,对于一些特定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这意味着,如果是这些财产进行抵押,没有办理权属登记,那么抵押权就没有设立,抵押合同虽然可能有效,但债权人不能就该抵押物优先受偿。比如说,甲将自己的一处房产抵押给乙,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后来甲又将该房产卖给了丙并完成过户,乙就不能以抵押为由对抗丙,也无法就该房产优先受偿。 其次,对于其他一些财产,比如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或者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规定,以这些财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这类财产的抵押,即使没有办理权属登记,抵押权也是有效的,只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例如,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抵押给乙,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登记,之后甲又将该汽车卖给了不知情的丙并完成交付,此时丙就是善意第三人,乙的抵押权不能对抗丙,乙只能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未办权属登记的财产抵押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抵押财产的类型来判断。对于需要办理登记才设立抵押权的财产,未登记则抵押权未设立;对于不需要登记即可设立抵押权的财产,未登记虽不影响抵押权的设立,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在进行财产抵押时,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债权人及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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