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过追诉期的欠款,担保人还了之后还能要回来吗
我给别人的欠款做了担保,现在欠款已经过了追诉期,可我还是帮着还了钱。我心里挺纠结的,不知道这钱还能不能向欠款人要回来。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从法律角度看,我有没有权利把这笔钱追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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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过追诉期(这里准确说应该是诉讼时效)的欠款,担保人还了之后能否要回来,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白什么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简单说,就是过了这个时间,债权人去法院起诉要求还钱,债务人可以以此为由拒绝还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保证人未主张前述诉讼时效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主债务人同意给付的情形除外。这意味着,如果担保人有诉讼时效抗辩权却没主张,直接把钱还给了债权人,之后再找欠债人要回自己还的钱,法院一般是不支持的,除非欠债人自己同意给。 但是,如果债务虽然超过诉讼时效,却仍在担保期间内,那么担保人承担责任后,是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 所以,已过诉讼时效的欠款,担保人还款后能不能要回来,关键看是否在担保期间,以及是否行使了诉讼时效抗辩权。如果在担保期间且没有放弃相关权利,是有机会追偿回来的;若已过担保期间,且没主张诉讼时效抗辩权,那想要回钱就比较困难了。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抗辩权:就是债务人在诉讼时效届满后,向债权人主张自己不再履行债务的权利。 担保期间:是确定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间,在这个时间段内,担保人要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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