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调解书约定房子归一方但未过户是否有效?

我和对方在法院调解下达成协议,调解书里明确房子归我,但一直没去办理过户手续。我有点担心,这房子现在在法律上是不是真的就归我了,没过户会不会影响调解书的效力,想了解下这种情况到底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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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调解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调解书约定房子归一方但未过户,该约定是有效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法院调解书的性质。法院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一旦双方当事人签收了法院调解书,调解协议即生效,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就房屋归属问题而言,法院调解书约定房子归一方,这就相当于通过司法程序对房屋的所有权归属进行了重新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然而,虽然法院调解书有效,但未办理过户手续,会对房屋的物权变动产生影响。我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所说的“法律另有规定”,就包括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导致物权变动的情形。也就是说,法院调解书可以直接引起物权变动,无需办理过户登记,自调解书生效时,房屋的所有权就已经转移给约定的一方。不过,从实际操作和风险防范的角度来看,未办理过户手续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比如,原房屋登记人可能会因为债务纠纷等原因,导致房屋被法院查封、冻结或强制执行。为了避免这种风险,建议你尽快依据法院调解书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时,你可以持法院调解书、本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这样,才能从根本上确保你对房屋的所有权得到充分的保障。综上所述,法院调解书约定房子归一方未过户,约定本身是有效的,但为了自身权益,还是要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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