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交付在民法典物权编中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最近买了辆车,卖家已经把车给我了,但还没办过户手续。我想知道从法律上讲,车辆交付后所有权啥时候转移,民法典物权编对车辆交付具体是怎么规定的,这规定会对我有啥影响,所以来问问。
展开


在法律中,车辆交付是一个涉及所有权转移等重要权益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对此有明确规定。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车辆属于动产,从这一条款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当卖家把车辆实际交给买家时,车辆的所有权就从卖家转移到买家手中了。这里的交付就是指卖家把车辆的占有权转移给买家,比如把车钥匙交给买家,让买家能够实际控制和使用车辆。 然而,车辆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它关系到公共安全等问题,所以在行政管理上有车辆登记制度。《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意味着虽然车辆交付后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家,但如果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在遇到一些特殊情况时,可能无法保障买家的权益。比如卖家在把车交付给买家后,又把车卖给了不知情的第三人,并且给第三人办理了过户登记,那么第三人就可以基于登记获得车辆的所有权,买家只能向卖家主张违约责任。 所以,虽然车辆交付时所有权转移,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风险,买家在拿到车辆后,应尽快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以保障自己对车辆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