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特殊动产未登记是否能取得物权?

我买了一辆车,这属于特殊动产,当时因为一些原因没有办理登记手续。我就想知道,在没登记的情况下,我到底有没有取得这辆车的物权呢?心里一直没底,怕之后有什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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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中,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对于特殊动产,主要包括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这意味着,对于特殊动产,其物权的取得一般是从交付时开始的。当卖方将特殊动产实际交付给买方时,买方就取得了该特殊动产的物权。不过,如果没有办理登记手续,虽然买方已经取得物权,但这个物权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可以这样理解,假如卖方在把特殊动产交付给买方后,又将该动产卖给了不知情的第三方,并且和第三方办理了登记手续。那么,这个第三方就属于善意第三人,他对该特殊动产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此时,之前已经取得物权但未登记的买方,不能以自己先取得物权为由,对抗这个善意第三人,可能就无法再拥有该特殊动产,只能向卖方主张赔偿损失。 所以,特殊动产未登记是可以取得物权的,但这种物权缺乏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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