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协议离婚会产生哪些影响?


自愿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共识后办理离婚的方式。下面从几个方面来说说它可能产生的影响: 首先是财产方面。在自愿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协商分割。比如房子、车子、存款、股票等都在分割范围内。若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按照商量好的来分配。这其中涉及到物权变动等法律问题,一旦分割确定,财产的归属就明确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其次是子女抚养问题。如果夫妻育有子女,在协议离婚时要确定抚养权归谁、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及金额、探视权的安排等。这会对子女的生活和成长产生直接影响。比如抚养权归一方,另一方就需要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以保障孩子的生活和教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然后是债务方面。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也要协商好如何承担。一般来说,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如果协商由一方承担,需要在协议中明确,不过这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另外,从生活层面讲,离婚后双方的生活圈子会发生变化,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不再存在,这可能对双方的社交关系、亲戚关系等带来一定影响。 而且协议离婚相对诉讼离婚,程序简便快捷,能节省双方的时间和精力,费用也较低。但它也存在一些弊端,比如离婚协议书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另一方需要通过诉讼来解决;并且在一定条件下,当事人从诉讼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 。 相关概念: 强制执行力:就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强制要求一方履行某种义务的能力。比如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给对方财产,有强制执行力的话,对方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强制其给。 诉讼程序上的反悔权利:根据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如果存在法定情形,在一定时间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处理相关问题,像财产分割等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