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疗养期间工资应该如何发放?


工伤疗养期间工资的发放问题,涉及劳动者在工伤期间的合法权益保障,是很多劳动者关心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明确几个关键概念。停工留薪期,简单来说,就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这个期间内,劳动者可以安心养伤,不用担心工资问题。原工资福利待遇,指的是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工作时所享受的工资以及其他福利等待遇,像奖金、津贴等都包含在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在实际操作中,原工资福利待遇的计算方式可能会因各地规定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有些地方是按照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也有些地方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来确定。一般来说,如果劳动者的工资构成比较复杂,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通常是按照受伤前正常出勤月份的应发工资来计算平均工资。 例如,小李在一家工厂工作,每月基本工资是3000元,绩效工资根据工作表现而定,平均每月能拿到2000元,另外还有一些补贴和奖金。小李因工伤进入停工留薪期,那么在这个期间,工厂应该按照他受伤前正常月份的平均工资(比如3000 + 2000加上平均的补贴和奖金)来按月发放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发放工伤疗养期间的工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劳动者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伤认定决定书等,以证明自己的工资情况和工伤事实。 总之,工伤疗养期间工资的发放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要了解自己的权益,在遇到问题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