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受伤期间工资有什么规定?
我在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还在养伤。我不太清楚在工伤受伤期间工资是怎么算的,单位给我发的工资感觉比以前少了很多。我想知道法律对于工伤受伤期间的工资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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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受伤期间的工资规定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内容。下面我们详细来了解。 首先,需要明白“停工留薪期”这个概念。停工留薪期就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这个期间内,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所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通俗来讲,就是你在受伤前正常工作时每个月拿到手的工资、奖金、补贴等各项收入,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都应该按照这个标准正常发放给你。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关于工资的计算方式,如果你的工资构成比较简单,就是固定的月薪,那么就按照这个月薪发放。要是你的工资包含了绩效、提成等变动部分,一般会按照你受伤前一段时间(比如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职工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如果协商不成,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支付。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总之,工伤受伤期间的工资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职工要清楚自己的权益,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采取措施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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