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加个人医疗保险的等待期是怎样规定的?
我买了医保,又额外买了份个人医疗保险。但不太清楚这两者结合起来的等待期是咋算的。我怕在等待期内生病,保险不能理赔,那就亏大了。想知道医保和个人医疗保险叠加时,等待期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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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医疗保险等待期这个概念。医疗保险等待期,简单来说就是从你购买医疗保险开始,到保险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这段时间。在等待期内,如果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通常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对于医保,也就是社会医疗保险,一般不存在像商业保险那样的等待期概念。职工医保在参保缴费后的次月起就可以享受医保待遇;而城乡居民医保通常是集中缴费后,从次年的1月1日起开始享受待遇。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医保待遇的享受时间也是为了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有序性。 而个人医疗保险,也就是商业医疗保险,不同的保险产品等待期规定是不一样的。常见的等待期有30天、60天或者90天,具体要看保险合同的约定。比如一些短期的医疗险,等待期可能是30天;而一些长期的重疾险搭配的医疗险,等待期可能是90天。《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其中也包含了等待期等重要条款,保险公司有义务向投保人明确说明。 当医保和个人医疗保险叠加时,两者的等待期是相互独立的。医保按照上述的规定享受待遇,个人医疗保险则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等待期来执行。所以在等待期内,如果发生医疗费用,医保可以按照规定报销的部分就由医保报销,个人医疗保险在等待期内是不能进行理赔的。等到个人医疗保险等待期结束后,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费用,就可以按照合同进行理赔了。这样可以在医保报销的基础上,进一步减轻个人的医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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