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是怎样规定的?

我家附近有条河最近污染很严重,味道刺鼻,也不知道是哪家工厂排的污水。我想了解下咱们国家的水污染防治法,看看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污染者会受到什么处罚,我该通过什么途径去反映这个问题,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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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这部法律明确了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海洋污染防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法律规定了水污染防治的基本原则,包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在监督管理方面,明确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交通主管部门的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实施监督管理等。同时,国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对于水污染防治措施,分为一般规定、工业水污染防治、城镇水污染防治、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船舶水污染防治等方面。例如,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等。企业应当采用原材料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工艺,并加强管理,减少水污染物的产生。 在法律责任方面,如果违反本法规定,有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等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四)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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