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请求途径有哪些?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时,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侵害时,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请求行政赔偿。 首先是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也就是说,您可以直接向实施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提出赔偿请求。一般要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年、月、日等内容。赔偿义务机关会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如果决定赔偿,会与您协商赔偿方式、项目和数额;如果决定不予赔偿,会书面通知您并说明理由。 其次是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当您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时,可以同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复议机关在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会对赔偿请求一并作出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 最后是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您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在诉讼中要求行政赔偿。人民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和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 在选择请求行政赔偿的途径时,您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具体需求来决定。不同的途径有不同的程序和要求,您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准备好材料,以确保您的赔偿请求能够得到合理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