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小产权房买卖发生纠纷该如何解决?
在邓州,涉及小产权房买卖纠纷让人很困扰。比如有的买家付了钱,却担心房子产权不明,卖家也可能因各种原因不愿配合,导致双方僵持不下。想了解下针对这种情况,具体有哪些合法有效的解决途径,各途径又有啥要点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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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也被称为“乡产权房”。 在邓州,若发生小产权房买卖纠纷,可以尝试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首先是双方私下和解。这是最基本也是最便捷的方式,买卖双方基于平等、自愿、互惠的原则,就纠纷事项进行协商,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这种方式的优点是节省时间和成本,能够快速解决问题,但前提是双方能够保持理性和诚意,以和平的方式沟通协商。 若和解不成,可以邀请中立的第三方机构出面协调。比如一些专业的调解组织或者相关行业协会等,这些机构通常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权威性,能够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还可以向建筑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相关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前几种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还可以尝试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前提是买卖双方在合同中事先约定了仲裁条款,或者在纠纷发生后达成了仲裁协议。仲裁机构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仲裁规则,对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决,裁决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土地法》规定,小产权房子向本集体以外的人员出售,属于不合法行为。因此,如果是出售给了本集体成员,并且取得了相关组织认可批准的,合同属于有效;反之,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在处理小产权房买卖纠纷时,要充分考虑这一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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