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合同解除包括哪些方式?

我签了一份合同,现在因为一些原因想解除合同,但不太清楚合同解除有哪些方式。我担心如果解除方式不对,会给自己带来法律风险。想了解一下,在法律规定里,合同解除具体包含哪些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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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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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指的是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让原本有效的合同不再对双方有约束力。 合同解除的方式主要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法定解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解除的条件,当这些条件具备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比如说,因为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那么当事人就可以依据这一条款解除合同。 约定解除则是指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当条件成就时,一方或双方就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例如,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卖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交付货物,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当卖方真的逾期未交付货物时,买方就可以按照约定解除合同。 此外,还有一种特殊的解除方式叫做情势变更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比如,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远超正常商业风险范围,继续履行合同会让一方遭受重大损失,此时受不利影响的一方就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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