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的财产共有方式有哪些?
我家里有一些财产,不太清楚在法律上这些财产的共有方式是怎样规定的。想知道按照民法典,财产共有方式有哪几种,每种方式都有什么特点和区别,这样以后涉及到财产处理时心里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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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了两种对财产的共有方式,分别是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简单来说,就是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的财产享有所有权。每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的份额,是他们事先约定好或者按照出资比例等确定的。举个例子,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甲出资40%,乙出资30%,丙出资30%,那么他们三人就是按份共有人,各自按照这个比例对房子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共同共有,指的是共有人基于某种共同关系,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共有财产的所有权。这种共同关系通常是基于家庭关系、夫妻关系等。比如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一般就是共同共有。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有人不能随意确定自己的份额,只有在共同关系终止时,才可以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这表明在处分财产时,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在决策机制上是不同的。 了解这两种财产共有方式的区别,有助于我们在实际生活中更好地处理涉及财产共有的相关事务,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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