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我签了个合同,结果对方违约了。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对方应该以什么方式来承担违约责任,是赔钱就行,还是有其他的方式呢?我想了解下具体都有哪些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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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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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指的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通俗来讲,就是签了合同的一方没按合同办事,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其中,常见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继续履行,这是一种常见的承担方式。如果违约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有权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完成应尽的义务。例如,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违约不交付房屋,买方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采取补救措施,当履行质量不符合约定时,受损害方可以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比如,购买的家具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修理或者更换。这同样也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的规定。 赔偿损失,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依法或根据合同约定应赔偿对方所受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例如,在商业合作中,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失去了预期的商业利润,违约方需要赔偿这部分损失,依据是《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支付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约金是对违约行为的一种预先约定的惩罚方式。不过,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这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中有明确规定。 定金责任,当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责任是一种具有惩罚性和担保性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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