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处理的途径包括哪些?


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当遇到医疗纠纷时,有多种途径可以进行处理。 首先是双方协商。这是最直接、简便的解决方式。医患双方可以就争议的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避免繁琐的法律程序。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协商确定赔付金额应当以事实为依据,防止畸高或者畸低。 其次是申请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依法申请司法确认。 再者是申请行政调解。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申请卫生主管部门调解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卫生主管部门受理调解申请,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相关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另外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解决医疗纠纷的最终途径。患者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诉讼过程中,需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事实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此外,还可以通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解决。不同的处理途径有不同的特点和适用情况,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途径来解决医疗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