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是什么?

我跟公司签了劳动合同,现在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想解除合同,但不清楚具体有哪些合法的解除方式。我担心自己随意解除会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想了解一下,在我国法律规定里,劳动合同有哪些解除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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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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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 首先是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一种较为平和的解除方式,双方就解除合同的相关事宜,如经济补偿、工作交接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劳动合同即可解除。例如,员工因为个人发展想离职,与公司友好协商,公司也同意,双方签订解除协议,这种情况就属于协商解除。 其次是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又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预告解除,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给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时间来安排工作交接和人员调配。比如,小李在一家公司工作,想换个环境,他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三十天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一种是即时解除,当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比如公司长期拖欠工资,员工可以马上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 最后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同样有不同情形。过失性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员工经常旷工,严重违反公司考勤制度,公司可以辞退该员工。非过失性辞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出现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等情形,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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