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别人担保会让所有财产都受牵连吗?
我给朋友做了担保,现在朋友好像还不上钱了。我特别担心自己的财产安全,想知道是不是一旦朋友还不上,我所有的财产都会受影响啊?我自己也有家庭要养,要是所有财产都没了可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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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为他人提供担保时,并不意味着所有财产都会受到牵连,这需要根据具体的担保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只有当债权人通过法律途径,比如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后,仍然无法获得全部清偿时,才可以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剩余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则不同,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关于财产受牵连的范围,通常是以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范围为限。保证范围一般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如果当事人对保证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而且,法院在执行保证人财产时,也会保留保证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和生活必需品,不会让保证人及其家属陷入生活无以为继的困境。所以,并不是所有财产都会受到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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