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银行钱不还担保人会有什么后果?
我之前给朋友做了银行贷款的担保人,现在朋友好像还不上钱了。我特别担心,想知道要是他真还不上,我作为担保人会面临什么后果啊?是要帮他还钱,还是有其他麻烦?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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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欠银行钱不还,担保人可能会面临多种后果。首先得看担保的类型,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一般保证情况下,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相关权利。《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这是《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所规定的。 要是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向债权人偿还了欠款,那么担保人就可以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要求债务人偿还担保人所承担的债务。 另外,如果银行因为欠款人不还钱而起诉,担保人可能会被一同列为被告参与诉讼。一旦进入执行阶段,若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个人财产可能会被法院强制执行,这会对担保人的个人信用产生负面影响,以后担保人自身贷款、办理信用卡等金融活动可能会受到阻碍。 相关概念: 一般保证:就是当债务人没办法履行债务时,才轮到担保人来承担责任,并且在特定条件下,担保人有先拒绝承担责任的权利。 连带责任保证:债务到期了,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既可以找债务人要,也可以直接找担保人要,担保人不能拒绝。 追偿权:担保人帮债务人还了钱之后,就有权利向债务人要回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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