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该如何认定与保护?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它代表着较高的商业信誉和市场价值,在市场竞争中具有重要的地位。那么,驰名商标是如何认定与保护的呢?
首先来看驰名商标的认定。驰名商标的认定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也就是说,只有在商标权益受到侵害,需要认定驰名商标来维护权益时,才会启动认定程序。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认定驰名商标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一是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二是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三是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接着说说驰名商标的保护。驰名商标可以获得跨类保护,这是其区别于普通商标的重要特点。《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 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此外,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中,也对驰名商标进行了保护。如果他人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已经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撤销。
总之,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是一个复杂且严谨的过程,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合法的途径来实现。对于企业来说,保护好自己的驰名商标,能够维护企业的商业信誉和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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