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属于肇事逃逸?
我开车的时候和别人的车有点小擦碰,当时我没在意就直接走了。后来对方报警说我肇事逃逸,我有点懵,不太清楚到底哪些行为才算是肇事逃逸,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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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简单来说,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而逃跑的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项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以下几种常见情况通常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行为:首先,明知发生交通事故,直接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这是比较典型的肇事逃逸行为。比如张三开车撞了人,心里害怕担责,一脚油门就跑了,这就明显属于肇事逃逸。其次,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但实际上,事故责任需要由交警等相关部门来认定,而不是当事人自己觉得没责任就可以一走了之。例如李四和王五两车发生碰撞,李四觉得是王五的错,没等交警来就直接开车走了,这种情况也可能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再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却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这种行为本质上还是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意图,虽然之后返回,但前面弃车离开的行为已经构成肇事逃逸。另外,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或者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以及在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等情况,都属于肇事逃逸。因为这些行为都体现了行为人想要逃避法律责任的主观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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