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算触犯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律。以下为您详细介绍一些常见的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为。 首先是家庭领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虐待、遗弃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都属于触犯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学校方面也存在相关违法行为。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触犯了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社会领域中,一些行为也可能触犯未成年人保护法。例如,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网络领域同样不容忽视。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对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属于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十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用户发布、传播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且未作显著提示的,应当作出提示或者通知用户予以提示;未作出提示的,不得传输相关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用户发布、传播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相关信息,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网信、公安等部门报告。 此外,拐骗、绑架、虐待未成年人,拐卖未成年人,组织、胁迫、诱骗未成年人乞讨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行为,更是严重触犯未成年人保护法,同时也可能触犯刑法。这些行为受到多部法律的严格规制,旨在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总之,未成年人保护法涵盖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等多个领域,明确了各类主体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责任和义务,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每个人都应当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共同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