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商标复审的机构是什么?
我申请商标被驳回了,想申请复审,但不知道该找哪个机构来处理这个复审的事情。我对这方面的流程不太了解,也不清楚哪个机构是专门负责驳回商标复审的,希望能得到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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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商标复审,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其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公告的决定不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特定机构申请对该商标进行重新审查的程序。 在我国,负责处理驳回商标复审的机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委员会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的专门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的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这意味着,当你的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驳回后,你有权利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对商标进行重新审查并作出决定。如果对该决定仍然不服,还可以进一步通过司法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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