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的机构包括什么?


在处理医患纠纷时,涉及到多个不同类型的机构,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医院内部的相关部门。一般来说,医院设有专门的医患关系办公室或者医务科等部门。这些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接待患者及其家属的投诉和咨询,了解医患纠纷的具体情况,组织医院内部的调查和协商。他们能够在医院内部层面尝试解决纠纷,给出初步的处理意见。这是因为医院本身有责任对自身的医疗服务进行管理和监督,《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也明确了医疗机构有义务妥善处理医疗纠纷,而这些内部部门就是承担这一职责的具体执行机构。 其次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地的卫生健康委员会(局)等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当医患纠纷无法在医院内部得到解决时,患者可以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规范,对纠纷进行调查和处理。例如,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再者是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这是一个中立的第三方调解机构,由具有医学、法学等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其调解工作遵循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医患双方可以共同向医调委申请调解,医调委在了解纠纷情况后,会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和协商,提出调解方案。这种调解方式具有专业性和灵活性,能够快速、有效地解决纠纷,并且调解协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也鼓励医患双方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解决医疗纠纷。 另外,还有仲裁机构。仲裁是一种准司法的纠纷解决方式。医患双方可以在纠纷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一旦作出,双方都需要遵守。不过,在医患纠纷中选择仲裁的情况相对较少,但它也是一种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途径。 最后是人民法院。当其他途径都无法解决医患纠纷时,患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对纠纷进行审理和判决。法院的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不履行判决,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的程序和规则,为医患纠纷的司法解决提供了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