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医疗纠纷的部门有哪些?
我去医院看病,和医院产生了纠纷,不知道该找哪些部门来处理这个事情。想了解一下,在处理医疗纠纷方面,具体有哪些相关的部门可以让我去寻求帮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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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当发生医疗纠纷时,有多个部门可以负责处理。首先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它是政府管理医疗卫生行业的重要部门。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调解医疗纠纷。简单来说,如果你觉得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问题,就可以向当地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反映,他们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其次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专门调解医疗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它具有中立性和专业性,调解员一般由具有医学、法律知识的人员组成。依据相关规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医患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医疗纠纷。找他们调解,往往能更高效、平和地解决问题。 另外,还有人民法院。如果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都无法解决医疗纠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医疗纠纷进行审理和判决。法院的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能确保纠纷得到最终的解决。 此外,有些地方还设有医疗纠纷仲裁机构,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可以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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