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免责条款有哪些?
我买了交强险,但是不太清楚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可以免责的。比如发生事故时我存在一些违规行为,或者是车辆有特殊状况,不知道这些会不会让保险公司不赔偿。想了解一下交强险具体的免责条款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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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也就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的免责条款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是绝对免责情形。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这里所说的不承担财产损失赔偿,意思就是在上述几种情况下,如果事故造成了受害人的财产损失,像车辆损坏、物品损毁等,保险公司不会出钱赔偿,但对于抢救费用,保险公司会先垫付,之后再向致害人追回来。 其次是相对免责情形。例如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这很好理解,如果是受害人自己故意去制造事故,那保险公司肯定不会赔偿。还有一些情况,比如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保险公司也是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这主要是考虑到这些费用并不是直接的事故损失,所以不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 另外,对于一些间接损失,交强险通常也不负责赔偿。比如车辆因为事故停驶期间的营运损失等,这些损失不是事故直接导致的实际财产损坏,所以保险公司一般不会赔偿。总之,了解交强险的免责条款对于车主来说非常重要,这样在发生事故时才能清楚自己和保险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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