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监督对象是什么?
我不太清楚在我国宪法监督具体是监督哪些方面和对象。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感觉监督应该很重要,我想知道到底哪些主体和行为是在宪法监督范围内的,能给我讲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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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监督是指特定的机关依据一定的程序,审查和裁决法律、法规和行政命令等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宪法,以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和保障公民宪法权利的制度。 宪法的监督对象具有广泛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这意味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等立法活动都在宪法监督范围内。如果这些法律法规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就需要进行纠正。 其次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宪法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权力的根本准则,他们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例如,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司法机关的司法行为等都要受到宪法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违反宪法规定,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将依法受到追究。 再者是各政党和社会团体的活动。我国宪法规定,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政党,包括执政党和参政党,在开展活动时不能违反宪法的规定。社会团体在组织活动、制定章程等方面也都要以宪法为根本遵循。 最后,公民的某些特定行为也可能涉及宪法监督。虽然公民更多的是受到普通法律的约束,但当公民的行为涉及到对宪法所保障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侵犯,或者违反宪法规定的基本义务时,也会受到相应的监督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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