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监督的主体是谁?
我一直不太明白宪法监督方面的知识,想知道在咱们国家,到底是谁来进行宪法监督呢?是某个部门,还是多个主体共同承担这个职责?希望能了解清楚宪法监督主体的具体情况。
展开


宪法监督是指特定的机关依据一定的程序,审查和裁决法律、法规和行政命令等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宪法,以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和保障公民宪法权利的制度。 在中国,宪法监督的主体主要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监督宪法的实施”的职权;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的职权。这意味着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拥有宪法监督权。 全国人大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全国人大对宪法实施的监督具有最高权威性和全面性,它有权对国家生活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确保各项活动都在宪法的框架内进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国家权力。由于全国人大会议每年举行一次,且会期较短,所以宪法监督的日常工作主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承担。它可以对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宪法进行审查,以保证宪法的正确实施。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