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包括哪些情形?


危险驾驶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的一项罪名,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包含的情形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危险驾驶罪。 第一种情形是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追逐竞驶通俗来讲,就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相互追赶、较劲。比如在马路上两辆汽车为了比拼速度,不断加速、超车,频繁穿插变道,严重影响了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这种就可能被认定为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从而构成危险驾驶罪。 第二种情形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醉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喝了酒之后,体内酒精含量达到一定标准还开车上路。酒精会影响人的反应能力和判断力,醉酒驾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所以法律对此进行了严格规制。一旦被检测出醉酒驾驶,就构成危险驾驶罪。 第三种情形是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对于校车和旅客运输车辆,法律规定了严格的载客人数和行驶速度标准。如果校车司机为了多挣钱,超员搭载学生;或者客运司机为了赶时间,超速行驶,并且达到了严重的程度,就会构成危险驾驶罪。这里的“严重超过”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来判断。 第四种情形是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等特性,如果在运输过程中不遵守安全管理规定,比如没有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运输,或者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一旦发生事故,会对公共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只要这种行为危及到了公共安全,就构成危险驾驶罪。 此外,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员、超速以及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也会按照危险驾驶罪来处罚。 总之,危险驾驶罪的规定是为了维护公共交通安全,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危险驾驶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