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法则有哪些?


危险驾驶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做出危及公共安全的驾驶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我国关于危险驾驶的相关法则。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了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这里的“追逐竞驶”,通俗来讲就是咱们常说的“飙车”,一般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突然并线,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之前等危险驾驶行为。“情节恶劣”需要结合追逐竞驶造成的危害后果、道路环境、追逐竞驶的速度、次数等因素综合判断。(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根据相关规定,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不仅严重影响驾驶者自身的反应能力和判断力,还对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构成极大威胁。(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校车和旅客运输涉及众多人的生命安全,超员、超速会大大增加事故发生的风险,所以法律对此进行了严格约束。(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等特性,如果在运输过程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对危险驾驶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规定。比如,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总之,危险驾驶行为不仅会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还会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遵守交通法规,杜绝危险驾驶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