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受贿罪的构成四要件是什么


单位受贿罪的构成四要件如下: 首先是客体要件,单位受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简单来说,就是这种犯罪行为干扰了国有单位正常开展工作,损害了它们在社会上的名声和形象。国有单位承担着各种重要的社会管理、经济建设等职责,它们的正常运转和良好声誉是非常重要的,单位受贿行为破坏了这种正常状态。 其次是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权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利用职权”就是利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权限。比如,国有公司利用自身采购权,向供应商索取财物;或者国有事业单位利用项目审批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这里强调是否为他人谋取到利益,不影响本罪的构成,但必须情节严重才行。例如,多次受贿、受贿数额巨大、因受贿给国家和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况,就属于情节严重。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然后是主体要件,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这些国有单位代表国家行使一定的权力或者从事相关的经济、社会活动,只有它们才可能成为单位受贿罪的主体。其他非国有性质的单位不能构成此罪。 最后是主观要件,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而且是经单位领导机构决策,代表单位的整体意志。这意味着不是单位里某个个人私自受贿,而是单位通过集体决策或者领导决定,以单位的名义去实施受贿行为。如果是单位成员假借单位名义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把财物占为己有的,则应按受贿罪处理。 相关概念: 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情节严重:如多次受贿、受贿数额巨大、因受贿给国家和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