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中的四大权利是什么?
我对民法很感兴趣,想了解下民法里经常提到的四大权利具体是指哪些。我平常接触法律知识不多,希望能有通俗易懂的解释,让我明白这四大权利分别是什么,在实际生活中有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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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当中,四大权利一般指的是物权、债权、人身权和知识产权。下面为你逐一进行介绍: 物权,简单来说就是人们对自己的财产所享有的权利。比如你买了一辆汽车,你就对这辆汽车拥有物权,你可以使用它、出租它,也可以把它卖掉。物权又可以细分为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这就保障了我们对自己财产的合法权益。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比如说,你借给朋友一笔钱,你就对朋友享有债权,朋友就有还钱的义务。《民法典》合同编对债权债务关系进行了详细规定,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人身权是指与人身相联系或不可分离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如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等,这些权利是我们作为人所固有的权利。身份权如亲权、配偶权等。《民法典》人格权编对人身权进行了全面的保护,当我们的人身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据法律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比如你写了一本书,你就对这本书享有著作权;你发明了一项新技术,你可以申请专利,获得专利权。《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包括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这为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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