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购房合同霸王条款有哪些?

我最近打算买房,听说购房合同里可能会有霸王条款。我不太懂这方面,就怕签合同的时候被坑了。想知道常见的购房合同霸王条款都有哪些,这样我签合同的时候就能多留个心眼,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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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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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房过程中,霸王条款是购房者需要格外警惕的内容。霸王条款通常是指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下面为您介绍一些常见的购房合同霸王条款。 首先是面积误差处理条款。有的合同中规定,“面积误差以实测为准,多退少补”。这看似合理,但实际上可能存在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而有些霸王条款可能会排除购房者在面积误差超出一定范围时解除合同的权利。 其次是关于不可抗力的条款。部分合同将一些并非不可抗力的情况,如施工中遇到的异常困难等,也列为不可抗力因素。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果开发商将一些不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况也列入其中,就可能以此为借口延迟交房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再者是违约责任条款不对等。例如,合同中规定购房者逾期付款要承担高额违约金,而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却非常低。这种条款明显对购房者不利,违反了公平原则。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另外,还有产权登记条款。有些合同规定开发商仅协助购房者办理产权登记,而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实际上,开发商有义务保证房屋能够顺利办理产权登记。如果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无法按时取得产权证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最后是关于物业服务的条款。部分合同中可能会强制购房者接受开发商指定的物业服务公司,并且规定了较高的物业费用。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该仔细审查这些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发现霸王条款,可以与开发商协商修改,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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