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全履行包括哪些情形?


不完全履行是一个在合同领域较为重要的概念。简单来说,它指的是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行为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不完全履行包含的情形。 首先是瑕疵履行。这是比较常见的一种不完全履行情况。它指的是债务人的履行行为存在质量上的问题。比如,您购买了一批电脑用于公司办公,但是收到的电脑配置与合同约定的不符,性能也达不到要求,这就属于瑕疵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其次是部分履行。即债务人只是履行了合同债务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例如,您和供应商签订了购买100吨钢材的合同,结果供应商只交付了50吨,剩余的没有按时交付,这就是部分履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部分履行的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剩余的债务。 还有迟延履行中的不完全履行情况。迟延履行本身是指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债务。而在迟延履行过程中,也可能存在不完全履行的情况。比如,虽然债务人最终交付了货物,但交付的货物数量不足或者质量有问题。对于迟延履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另外,加害给付也是不完全履行的一种特殊情形。它是指债务人的履行行为不仅不符合合同约定,还对债权人的人身或者财产造成了损害。比如,您购买了一台热水器,由于热水器存在质量问题,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导致您受伤和家中部分财产受损。这种情况下,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您既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总之,不完全履行的情形多样,当遇到这类问题时,债权人要依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采取合适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