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的告知与保证义务是什么?


在保险活动中,投保人的告知与保证义务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它们对于保险合同的成立、履行以及双方权益的保障都有着关键作用。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投保人的告知义务。告知义务也被叫做如实告知义务,这要求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把和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如实地告诉保险人。这里的重要事实,指的是那些可能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事实。举个例子,如果投保人要为自己的房子投保火灾险,那么房子是否临近易燃物品仓库、房子的消防设施状况等,都属于重要事实,需要如实告知。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这说明如实告知是投保人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如果没有履行,保险人有相应的权利。 接下来看看投保人的保证义务。保证义务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对某一事项的作为或者不作为、某种状态的存在或不存在作出的承诺。保证可以分为明示保证和默示保证。明示保证是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保证事项,例如在车辆保险合同中约定车辆只能用于非营业用途;默示保证则是指虽然在保险合同中没有明确文字表述,但根据法律规定或行业习惯,投保人应该遵守的保证,像海上保险中船舶适航的保证。 保证义务具有很强的约束力。一旦投保人违反保证义务,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解除保险合同或者不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保证事项往往是保险人评估风险、确定保险费率的重要依据。 总之,投保人在参与保险活动时,要清楚自己的告知与保证义务。履行好这些义务,不仅是遵守法律规定的要求,也是保障自己能够顺利获得保险保障的基础。否则,可能会面临保险合同解除、得不到赔偿等不利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