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购房合同具体有哪些?


在购房过程中,了解哪些购房合同是无效的十分重要,这能有效避免购房者的权益受损。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几种常见的无效购房合同情况。 首先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简单来说,就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人,比如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所以,这类人签订的购房合同是无效的。例如,一个六岁的孩子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显然这份合同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其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这意味着双方签订合同并不是基于真实的购房意愿,可能是为了某种非法目的或者其他不当利益而虚构了购房行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比如,甲和乙为了骗取银行贷款,签订了一份虚假的购房合同,这种情况下合同就是无效的。 再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购房合同无效。法律和行政法规有很多强制性规定,这些规定是必须遵守的,如果购房合同违反了这些规定,那么合同就会被认定为无效。例如,在一些城市有严格的限购政策,如果购房者不具备购房资格,却通过不正当手段签订购房合同,这种合同就违反了相关规定,是无效的。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另外,违背公序良俗的购房合同也无效。公序良俗就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它是社会的基本道德和行为准则。如果购房合同的内容违背了公序良俗,比如合同约定的房屋用途是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等,那么这份合同就是无效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最后,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购房合同无效。当双方为了谋取私利,相互勾结,签订购房合同损害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时,这样的合同是不被法律认可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例如,房东和购房者恶意串通,以低价签订购房合同,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该合同就是无效的。 总之,在签订购房合同前,购房者一定要仔细审查合同内容,确保合同符合法律规定,避免陷入无效合同的陷阱。如果对合同的有效性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