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措施包括哪些?


法律上的强制性措施,是指国家为了保障法律的实施、维护社会秩序等目的,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采取的具有强制力的手段。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不同领域常见的强制性措施。 在刑事诉讼领域,强制性措施主要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拘传是指司法机关强制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措施。取保候审是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在行政领域,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例如,交通管理部门对违规车辆的扣押,卫生部门对疑似患有传染病人员的强制隔离等,都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范畴。 此外,在民事诉讼领域,也存在一些强制性措施。比如财产保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还有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如拘传、罚款、拘留等,目的是保障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