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夫妻共同债务?
我结婚后,老公背着我借了一笔钱,现在债主找上门让我一起还。我想知道这算夫妻共同债务吗?夫妻共同债务到底是怎么定义的呢?我对这方面法律不太懂,很担心自己要承担不该承担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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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原因所产生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比如,夫妻双方一起签字贷款买房,这个贷款就是夫妻共同债务;或者一方为了家庭日常开销,像购买生活用品、支付孩子学费等借的钱,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就像你老公背着你借的那笔钱,如果这笔钱没有用于你们的家庭生活,也不是用于你们共同的生产经营,而且你也没有事后追认,那么正常情况下这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判断一笔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关键要看债务的用途和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债权人如果主张是夫妻共同债务,就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如果债权人无法证明,那么债务人的配偶就不用承担偿还责任。这一规定既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避免了夫妻一方无端背负另一方不合理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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