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包括哪些?


职务违法犯罪行为涉及到公职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涵盖了多个方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职务违法指的是公职人员实施的与其职务相关联,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职务犯罪则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 常见的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包括贪污行为。贪污就是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比如,某单位的财务人员,通过伪造账目,将单位的公款据为己有,这就属于典型的贪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还有受贿行为,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例如,某项目审批部门的工作人员,接受了企业的贿赂,从而为该企业违规审批项目。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另外,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也属于职务违法犯罪行为。滥用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对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作出了明确规定。 除了上述几种,职务违法犯罪还可能涉及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私分国有资产等行为。总之,职务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正常秩序,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





